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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十二年(1655)六月初十日,清廷命名宫禁为紫禁城,后山为景山,西华门外台为瀛台。
顺治十二年(1655)五月初八日,叔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病逝,终年五十七岁。顺治帝亲政后,济尔哈朗是唯一在世的清朝开国宗室元勋,虽被削夺了政治权力,依然拥有很高的地位,非常关心清朝的一统大业。顺治十二年五月初,他病危时,顺治帝亲往探视,当被问及遗嘱时,回答说:自己身受太祖、太宗和顺治三朝厚恩,以攻取云贵、殄灭永历、统一四海为念。济尔哈朗死后,葬于北京西直门外白石桥,立碑纪功,谥曰献。
顺治十二年(1655)二月二十日,喀尔喀大喇嘛泽卜尊丹巴胡土克图(又译作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遣使赍表文到京,向顺治帝敬献佛像、马匹和貂皮等物,与清通好。泽卜尊丹巴胡土克图,名札那巴札尔,顺治初年得到五世达赖喇嘛和四世班禅额尔德尼的支持,在喀尔喀蒙古地区传播黄教,成为该地区的政教领袖。他与清通好后,清在喀尔喀设置土谢图汗、车臣汗、丹津喇嘛、墨尔根诺颜、毕席勒尔图法、鲁卡藏诺颜、车臣济农、坤都伦陀音八札萨克,定例每年各进贡白驼一、白马八,谓之“九白年贡”,清廷赏每札萨克银茶筒一、重三十两,银盆一,缎三十匹,青布七十匹。这就促进了清朝和蒙古地区的联系,也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蒙古地区的统治。
顺治十二年(1655)二月初七日,和硕亲王济尔哈朗上疏顺治帝,要求他效法古制,设立起居注官,置诸左右,使之一一记载皇帝言行,“以垂宪万世,传之无穷”,获得了顺治帝赞许。这是有清一代设立起居注官的开始。
顺治十三年(1656),毛晋校刻的《十七史》成书。毛晋,字子晋,号潜在,明末清初著名的藏书家和刻书家。入清以后,毛晋汲古阁藏书达八万四千册,雄踞江南。他利用这一有利条件,积极组织力量刻印《十七史》。汲古阁楼下两廊前后住满了刻印工匠,规模在海内刻书作坊中首屈一指。印书所用的纸,毛晋特地派人到江西定造,厚的称作“毛边”,薄的称作“毛太”(这些纸名以后仍被沿用而不废)。他在清兵南下,乡里遭劫及动荡不安的形势下,不改初衷,拖着有病之躯,率领子孙、工匠不问寒暑,夜以继日地辛勤工作。顺治十三年,《十七史》终于校刻完成。后人评论说,该书之刻“功于史学伟矣!”
顺治十三年(1656)正月初四日,顺治帝为吸取历代统治经验,命编《通鉴全书》,以巴哈纳等为总裁官、张长庚等为副总裁官;又因他即位后宣称要“以孝治天下”,大力提倡孝道,要人民遵奉,故命编《孝经衍义》,以冯铨为总裁官、冯溥等为编纂官。
顺治十三年(1656)二月二十一日,清廷为划一考绩典则,制定了部院满官考察条例。其中规定:凡部院满官,除有事故罪过外,三年俸满者,三品以上自行具疏,吏部分别议奏:四品以下官各衙门咨吏部分别议奏;四品以下由各衙门咨陈吏部,吏部会同都察院察议具奏。考察满官时,要分别开列出应加升者、有罪者及才能、不及、老疾等项。
顺治十三年(1656),清廷制定旗下官员死罪缓免例。其中规定:满洲、蒙古、汉官官员有祖、父、伯、叔、兄、弟阵亡,及本人出征负重伤者,均可免死罪一次;如罪不至死者折赎;凡强盗重犯者,不在缓免之例。
顺治十三年(1656)十二月十二日,清廷鉴于州县官吏在垦荒过程中时常以多报少,或隐匿不报,制定了州县官蒙隐田地罚俸的办法:十顷以下者罚俸三个月,三十顷以上者六个月,五十顷以上者九个月,八十顷以上者一年;至百顷者降一级调用。
顺治十三年(1656)七月初七日,清廷作出了在全国推行“辽阳招民事例”的决定。辽阳时属辽东地区,是满洲“龙兴之地”。先是由于清廷定鼎北京之后,满洲大批壮丁及其家口都跟随八旗官兵移驻京师,造成关外地区人烟稀少,土地大量荒芜,严重地损害了满洲的“根本”。为了迅速扭转这一局面,清廷积极鼓励辽阳地区文武官吏招民垦荒,并颁布了奖励条例:招民一百名者,文授知县,武授守备;百名以下、六十名以上者,文授州同、州判,武授千总;五十名以下者,文授县丞、主簿,武授把总。若数目之外多招徕者,每百名加一级。这就是“辽阳招民事例”。本年七月初七日,顺治帝为了加速垦荒工作的顺利进行,趁乾清宫修成,以“颁诏天下”的形式,宣布:各省屯田荒地,已行归并有司,即照三年起科事例,广行招垦,如有殷实人户能开至二千亩以上者,照辽阳招民事例,量为录用。凡是应招的官民,都可以任意耕种,每户给牛一只及犁具、谷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