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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四十八年(1709),圆明园在京城西郊动工兴建。康熙帝几次南巡以后,对江南灵山秀水发生了极大兴趣。他命善画山水的叶洮设计,在北京西郊海淀西修建园林,作为避喧听政场所。不久,西郊建立起许多园苑,圆明园即是其中最为著名的。当时,圆明园正南有澄怀园,西南有蔚秀园和承泽园,东南有朗润园与夕园,东有近春园与熙春园,西有一亩园、自得园、清漪园、静明园与静宜园。在这些园苑中,圆明园规模最大,园景最秀丽,建筑最宏伟。圆明园由圆明园、万春园、长春园三园组成,又称圆明三园,景致非常动人。它周围有二十华里,占地五千多亩。圆明园有四十八景,万春园有三十景,长春园也有三十余景,总计圆明园有一百余景,每一景内还有很多楼、台、殿、阁、廊、榭、轩、馆。圆明园的建筑,绝大部分是中国宫殿式,它不仅吸取了历代宫殿的优点,而且在宫殿建筑的形式上有许多创造性民族工作者,使人感到新奇而不呆板。在平面配置上,也在均衡对称中力求变化,在工字、口字、田字、井字、偃月、曲尺、扇面等形。亭的平面配置则有四角、六角、八角、十字、流杯、方胜数种。殿堂有三卷、四卷、五卷等种。游廊有扒山、叠落各式,与殿宇委曲相通。桥梁有圆孔、莲瓣孔、拱尖孔与石平桥、木板桥等各种式样。园内还有西式建筑――西洋楼,它用白石砌成,再加以精细雕刻,房顶则用中国所特有的琉璃瓦盖成。
康熙四十八年(1709)八月二十八日,熊赐履病死于金陵(今南京),终年七十五岁。熊赐履,字敬修,号素九,湖广孝昌(今湖北孝感)人。他二十四岁成进士,三十七岁升翰林院掌院学士兼礼部侍郎,任康熙皇帝的经筵讲官,四十一岁官至武英殿大学士兼刑部尚书,提倡程、朱理学,被称为清初的“理学大臣”。熊赐履任秘书院侍读时,曾应诏上万言书,对民情吏、朝政得失等侃侃而论,直陈己见,因而在政治上崭露头角,为康熙帝所重视。在充任经筵讲官期间,康熙帝虚心学习,有疑必问,努力探求治国安民之道,熊赐履则是有问必答,耐心讲解,还经常结合国计民生、用人行政等问题,以问答奏对形式,将孔孟之道和程朱理学灌输给康熙帝。熊赐履还就国家大势向康熙帝提出自己见解,认为当务之急是与民休息,务使家给人足,安居乐业;而河工为国家大役,溃决频繁,长此不治,最为可虑。康熙帝对此深表赞许,平定三藩之后,立即着手治河。熊赐履还就用人行政向康熙帝提出:为政在人,人存政举,从来没有无弊之法。得其人,变化因心,自足以治;不得其人,虽有典谟官礼,也难尽善。此外,在修身明德,格物致知、人性善恶、知行关系、经权文义等方面,熊赐履也经常和康熙帝研究讨论,对康熙帝治理国家有极大启发。熊赐履生平酷爱藏书。他在金陵居住期间,利用金陵书籍甲天下的有利条件,竭力购求,总计得书十万余卷。特意筑屋五间,用来藏书,名为“下学堂”。
康熙四十九年(1710),清帝康熙下谕令张玉书、陈廷敬参照明代梅膺祚《字汇》和张自烈《正字通》编纂大型字典。康熙五十五年(1716)《康熙字典》编成,刊印发行全国。它是中国第一部用《字典》命名的书,也是中国第一部官修字典,“字典”沿用其214个部首,以十二地支分12集,每集又分上、中、下三卷。首列总目、等韵、检字、辨似等,末附补遗、备考。《康熙字典》收字4703个,在1915年中华书局出版《中华大字典》之前,一直是中国收字最多的字典,不少冷僻字,其他书不见,往往于此书可以查到。
康熙四十九年(1710),禇人获病逝。他以自己的辛勤劳动,成为清初著名的长篇小说作家。禇人获,字学稼轩,号石农,苏州府长州(今江苏苏州市)人。出身书香门第,自幼在家塾就读,长成后仍好学不倦,因没有获得科名,就在家乡修建四雪草堂,过着恬淡、优雅、舒适的读书生活,文酒而外,不与一事。禇人获交游虽不广泛,但是,与文学之士毛宗岗、尤侗、洪升等人的接触,对他的小说创作产生了极大影响。此外,他读书很多,各种书籍便也成了他生活的基础,创作的源泉。禇人获最著名的长篇小说是一百回的《隋唐演义》。这部小说包括自隋文帝伐陈至安史之乱结束共一百多年的历史故事。全书情节,依据罗贯中《隋唐志传》、佚名《隋炀帝艳史》、乐史《太真外传》和其他一些正史、野史、传奇,并且吸取了评书创作、民间传说而写成。全书描述了隋朝末年群雄纷争以及李世民建国的战争过程中,秦叔宝、程咬金、单雄信等英雄人物的聚散,也描述了隋炀帝和唐玄宗骄奢淫佚的宫闱生活和悲欢离合的曲折故事。这部小说强调了瓦岗英雄的侠义,暴露了隋朝杨氏、唐朝李氏两家皇帝和皇室奢侈、腐败、暗无天日的生活,描写生活细致,情节曲折动人。禇人获除写小说外,还写有许多笔记,重要的有《坚瓠集》十五集六十六卷。书中的内容有的是他亲身见闻,有的是抄自他书,有一定的史料价值,为小说创作提供了一定的素材。
康熙四十九年(1710),奉康熙帝命,张英、王士祯等编成大型类书《渊鉴类函》。《渊鉴类函》以《唐类函》为本增补而成,总计四百五十卷,分四十三部,有二千五百三十六小类。除去《唐类函》所辑唐人类书外,又采《太平御览》、《玉海》等十七部类书的内容,编在一起,并采录了二十一史和子、集、杂书中的材料。《唐类函》所辑故事、诗文,只到唐初为止,《渊鉴类函》则补入了元明以前直至明朝嘉靖年间的事类、文章。凡《唐类函》原有的引证,都标“原”字,续增的都标“增”字,以示区别。每类的内容,各分五项,都以释名、总论、沿革为第一,典故为第二,对偶为第三,摘句为第四,诗文为第五,不同于《唐类函》以书名为先后。第一项中《释名》、《说文》、《尔雅》等书的训诂,列在最前,经史子集次之;第二项按典故的朝代顺序排列;第三项采对偶以工致为主,不拘引文的朝代;第四项摘引句,或择序记,或取诗赋;第五项录诗文,分体裁汇集;所有引文一一注明出处。《渊鉴类函》内容,检索唐宋以至明嘉靖时的典故、辞藻,使用极为方便。
康熙四十九年(1710)四月十一日,就御史屠沂条奏节俭事,康熙帝发表议论说:节俭固然是美德,但是大多数人只能说,真正做到的却很少。屠沂所说都是细小处,而糜费多在大的地方。例如,用金钱或取库银馈送礼物,造成国帑亏空;寺库各有田园,一僧主持一寺即想成为开山始祖,聚徒众成百成千。这些都是很大的浪费。大凡事情说起来容易,办起来就要难得多。过去江苏巡抚汤斌,好辑书刊刻,这些书朕都见过。后来他任巡抚后,一件事情也没办,只上奏要毁五圣祠,也只是风采一下而已。而过去他刊刻书中许多能办的事情,却一件也没办。二十六日,九卿等议屠沂条奏,康熙帝又说:禁止奢僭而崇尚节俭,极为合理。朕近查宫中人数,皇太后宫及朕所居正宫不过数百人,和明代宫人相比减少了许多。以前光禄寺供应宫中费用每年用银七十万两有余,朕逐渐节省,不使滥用,一年只需七万两。理藩院向来每年赏赐供应外藩宾客用银八十万两,现在裁减浮费,一年只需八万两。户工两部以前每年所用钱粮数目很多,现在十天一次上奏数目,所需钱粮也已很少。民间僭用妄费,从前屡有禁约,法令也不是不详尽,都是因为奉行不善。同在如果又颁布禁约,也只是徒使法令增多而已。最后,康熙帝命将屠沂原疏发还。
康熙四十九年(1710)七月二十四日,左副都御史祖允图疏参户部收购草豆舞弊。经刑部审察,书办胡文思、沈遵泗供称:每年商人领银后有送户部堂司官的“公费”,银数帐册都存在商人金壁处。经传问金壁,交出康熙四十五年至四十八年送银帐簿,内开得银堂官希福纳等、司官根泰等共六十四员。刑部议应将得银堂司官全部革职拿问,尚书张鹏翮等虽无入己银,但其家人曾向商人要银,是否也应革职拿问,需要请旨。康熙帝颁旨表示:此案应由未得银的九卿共同秉公审理,本身不曾得银,家人得银的免革职拿问。二十五日,康熙帝谕大学士等人:希福纳等共侵吞银二十余万两,事已败露,实在可耻。朕反复考虑,终夜不能入睡,如果将他们审问,获罪的人非常多,姑且开自新之路,得赃人员在未审前若将自己所得银全部赔偿,就可免予革职拿问。九月二十四日,九卿等遵旨议奏:查自康熙三十四年户部设立办买草豆监督时起,至康熙四十四年止,得银堂司官共一百十二人,共贪污吞蚀银四十四万余两,连同康熙四十五年至四十八年希福纳等吞蚀银二十万余两,均应勒限赔完,免其议处。康熙帝最后决定说:部院衙门乃本原之所,希福纳身为大臣,操守贪鄙,不能宽恕,应予革职。
康熙五十年(1711),《佩文韵府》一书修成。该书是康熙帝命张玉书等七十六人撰,于康熙四十三年始修。它是一部汇编词藻典故的词典。《佩文韵府》根据元阴时夫《韵府群玉》和明凌稚隆《五车韵瑞》的“事系于字,字统于韵”的体例,又大加增补而成。因为康熙帝感到《韵府群玉》和《五车韵瑞》两书韵漏不完、舛伪相踵,才命张玉书等博采典籍,并把这两部书的原有材料都包罗在内,《佩文韵府》原本不标卷次,只依照一百零六个韵部,为一百零六卷,而中分二十四子卷,后因篇幅太多,乃编为四百四十四卷。该书编次字词,先分平上去入四声,平声又分上平声、下平声,每声都依韵目分作数十部,每部收入同韵的单字,每个单字下面排列尾字和这个单字相同的词语,按二字、三字、四字的顺序排列。所收单字、都注明音义,词语下面,则列载名项出典。所收词语典故,凡是《韵府群玉》、《五车韵瑞》所已采的,叫作韵藻,列在前边,两书所未收的,别标“增”字,排在后面。罗列的材料,各以经史子集为次。共一语而诸书互见的,则先引最初之书,其余依次注在下面,又别以对语、摘句附于其末。康熙五十五年,康熙帝又命儒臣拾遗补阙,康熙五十五年续编成《韵府拾遗》。原来也不标卷次,后来除依一零六韵部以一韵为一卷外,又把其中篇幅稍繁者,分作六子卷,共为一百二十卷。《韵府拾遗》所补,体例是:为前编已有的单字,加注字书的反切;增补前编未有的单字,兼注音义;增补前编未有的词语,叫作补藻;增补前编未备的注释,叫作补注。
康熙五十年(1711),《助学辨略》一书由海城卢承琰刊刻成。《助学辨略》,五卷,刘淇编撰,是一部关于虚字的字典书。刘淇字武仲,又署龙田,号清泉,确山人,寓居济宁。他工诗古文,除《助字辨略》外,还有《周易通说》、《禹贡说》、《堂邑县志》等著述。《助字辨略》卷首,作者在自序中,阐明了著述的目的和体例。作者把助字分为重言、省文、助语、断词、疑词、咏叹词、急词、缓词、发语词、语已词、设词、别异之词、继事之词、或然之词、原起之词、终竟之词、顿挫之词、承上、转下、语辞、通用、专辞、仅辞、叹辞、几辞、极辞、总括之辞、方言、倒文、实字虚用,共三十类。解释的体例共分六项:正训、反训、通训、借训、互训、转训。该书搜集材料的范围相当广泛,按时间说,从先秦到元代;以内容论,从经传、诸子、史书到诗词、小说,无所不包。只有元曲中的助字,因为纯用方言,没有收入。《助字辨略》共收四百七十六字,按平上去入四声分部编次,不仅引证排比的材料相当丰富,而且对某些字辨析推论也很详细精当,有不少是后出的王夫子的《经传释词》所未谈到的。该书除采录经传子史中的虚字外,还收集了各个时期的一些俗语。以方言俗语解释诗词内的文字,这是以前字书中所少有的。《助字辨略》奠定了虚字研究的基础,给后代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康熙五十年(1711)五月,理学家邵廷采因病去世,终年六十四岁。邵廷采,初名行中,更名廷采,字允斯,浙江余姚人。他出身读书门第,青少年时期在姚江书院学习理学,受教于沈国模。沈国模是书院主讲人,他教导邵廷采说:“孺子应当雇,在知人,在安民。”这是邵廷采首次受到当时理学前辈的教诲。除受教于姚江书院外,邵廷采还广泛问学,以使自己对理学逐步有较深的理解。他初读王守仁《传习录》,没有什么心得;后又读刘宗周《人谱》,在认识上才有明显进步。邵廷采四十余岁时,曾主持姚江书院讲席,颁示《姚江书院训约》十条,阐述理学要端,提出了立意宜诚、勘理家精、伦纪宜敦、威仪宜摄、识量宜弘、取与宜严、学术宜端、读书宜进、举业宜醇、功课宜勤、强调务期实践。邵廷采的主要著作,有《思复堂集》十卷、《东南纪事》十二卷、《西南纪事》十二卷、《姚江书院志迫》四卷等。在这些著述中,他强调文章无关世道者可以不作,有关世道者不可不作,即文采未极亦不妨作。这些著作的旨趣义理,在于发明姚江之学,宣扬种种足以表现故明臣庶忠节正直品质的事迹,论述治理国家的思想、理论、措施和制度等各方面问题。邵廷采的学术有一定影响。他把班、马、韩、欧的史学与程、朱、陆、王的理学两方面的成就,洪炉鼓铸,自成一家,没有金品州界之分。有人慨叹说,自邵廷采死后,不仅东南道学一传景响顿绝,就是想求三百年遗案与胜国轶事讹舛隐讳,也无从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