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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八年(1882)七月,日本公使花房义质借口朝人焚毁日本使馆,要求朝鲜赔款谢罪,并限三日内答复。朝相闵泳翔请求暂缓时日,以待清廷态度。七月十七日,经李鸿章示意,朝鲜大臣李裕元与日使签订了《济物浦条约》,规定朝鲜赔款五十万日元,并向日本谢罪。日本取得在朝鲜的驻兵权利,并声称与中国有同样的出兵权利。
光绪九年(1883)十一月十三日,法军六千人在孤拔率领下,向驻防山西(今河内西北)的清军和黑旗军阵地发动进攻,中法战争正式爆发。清军连战失利,法国乘势要挟,光绪十年(1884)四月十七日,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中法会议简明条约》,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同意在中越边境开埠通商,并声明将北圻清军撤回边界。闰五月初,法军强行接收越南谅山附近中国军队驻地,遭到还击,法军败退。六月十五日,法国海军进犯台湾基隆,被守军击退。七月初三日,停泊马尾军港的法国军舰突然袭击福建水师。由于清廷的避战求和政策和指挥无能,致使舰队仓促应战、被动挨打,终遭全军覆灭的厄运。初六日,清政府被迫对法宣战。八月,法舰再犯台湾,遭沪尾(今淡水)军民痛击。光绪十一年(1885)正月,法舰北犯浙江镇海,遭清军炮击,法军败退,司令孤拔受重伤,后死于澎湖。与此同时,在中越边境,清军却抗击不力,节节败退,使法军得以攻占边防重镇镇南关(今友谊关)。新任两广总督张之洞遂起用老将冯子材为广西军务帮办,重行部署战备,二月初八日,取得了镇南关大捷。十三日,又取得了谅山大捷,重伤法军司令尼格里。刘永福黑旗军也在临洮大败法军。中国军队的节节胜利,使河内法军异常惊恐,准备逃窜。法国茹费理内阁亦因战败倒台。而中国清朝政府却乘胜求和,二月十九日,与法国签订了《巴黎停战协定》,二十二日,命令前线军队于三月初一日停战,十一日撤兵。四月二十七日,授权李鸿章在天津与法国驻华公使巴德诺签订了《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十款》。由于清政府的怯懦退让,使得中国不败而败,而法国却不胜而胜。
光绪九年(1883)六月,越南国王病死。七月十六日,法国进攻顺化海口,十七日,侵入都城顺化。二十三日,以武力胁迫越南订立了《法越新订和约》,即第一次《顺化条约》,共二十七款。根据这一条约,法国变越南为自己的保护国,控制越南的内政外交。法国公使何罗(木芒)当即贴出告示,声言越南全境属法,并驱逐黑旗军出境。
光绪十年(1884)十二月,法军大举进攻越南谅山,后一起闯入中越边境重镇镇南关(今友谊关)。冯子材率王孝祺、王德榜、苏元春等部在镇南关的关前隘筑长墙、掘壕沟,部署兵力。光绪十一年(1885)二月初七日,法军统帅尼格里率兵二千余人分三路直扑关前隘,被苏元春、王孝祺等部击退。初八早晨,法军主力猛攻长墙,冯子材奋勇当先,率军抗敌,夺回了关前隘的东岭、西岭。越南义民千余人前来助战。法军三面受敌,败逃关外,退回谅山。十四日收复谷松、观音桥等地,法军只得退回到北宁、河内。是役,法军死伤二百八十七人。十五日,法军败讯传到巴黎,茹费理内阁被迫辞职。清朝政府却乘胜求和,命前线清军限期撤回境内。
马尾海战又称马江海战,是中法战争中的重要战役。光绪十年(1884)闰五月二十三日,法国借口“北黎事件”派孤拔率远东舰队闯入福建水师基地马尾军港,与中国军舰同泊一条江上。福建船政大臣何如璋和会办海疆事务大臣张佩纶不作戒备,又禁止港内福建水师舰只移动,自缚手足。七月初三日下午,法舰向福建水师发动突然袭击,何如璋、张佩纶弃师不顾、仓皇逃遁,中国舰队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仓促应战。旗舰“扬武号”被水雷击伤,舰上官兵仍用尾炮还击法旗舰“伏尔他”号;运输舰“福星号”亦冲入敌阵与法舰激战,后中弹爆炸,舰上官兵全部壮烈牺牲。海战历时三十分钟,福建水师舰船被击沉七艘,官兵伤亡七百多人。初四日,法舰又轰毁马尾船厂。初六日,清政府被迫对法宣战
北黎事件亦称观音桥事件。光绪十年(1884)四月,李鸿章与法国代表福禄诺签订了《中法会议简明条款》(又称《李福协定》),规定中国自北越撤兵,但未确定撤兵日期。五月二十九日,法将杜森尼(Dugenne)却根据福禄诺自定期限,率法军七百人强行向谅山推进,至越南北黎的观音桥,逼迫清军撤退或投降。闰五月初一日,清军派联络官三人到法营交涉,法军扬言要接收越南谅山、高平两省,并无故枪杀清军联络官,向清军营地发起攻击。清军奋起还击,法军溃败。初六日,法国代理公使谢满禄向总署抗议“中国背约”,要求赔偿。总署予以回驳。
《中法会议简明条款》又称《李福协定》。光绪十年(1884)四月十二日,法国代表福禄诺抵达天津,与李鸿章商谈通商、撤兵等问题。四月十七日,签订了《中法会议简明条款》,共五款。主要内容为:清政府承认法国与越南订立的条约;法国不索赔款,不伤中国体面,中国同意在中越边境开埠通商;声明中国自北越撤兵,调回边界。法国见清政府退让,便继续扩大对华侵略战争。
光绪十一年(1885)九月初六日,清政府为收回海军统一指挥权,在北京设立总理海军事务衙门,以醇亲王奕譞为总理大臣,庆郡王奕劻、北洋大臣李鸿章为会办,正红旗汉军都统善庆、兵部右侍郎曾纪泽为帮办。实权仍由李鸿章掌握。李利用海军衙门整顿海防名义,大力购置外国船舰,并将南洋及福建水师较好的船只都拨到北洋,以扩充北洋海军;又在“以利海防”名义下,管理开办铁路事务。光绪十四年(1888)编成北洋舰队,制定了《北洋海军章程》,设置了提督、总兵等海军官职。海军经费原定每年四百万两,李鸿章为向慈禧太后和奕譞献媚,同意将海军经费移建颐和园之用。光绪十四年(1888)以后,便不再添置新舰。光绪十七年(1891)以后又停止购买军火。中日甲午战争中,北洋海军覆灭,光绪二十一年(1895)二月,遂将海军衙门裁撤。
光绪十一年(1885)六月初七日,曾纪泽与英国外相沙里斯伯利(Lord Salisbury)在伦敦签订《烟台条约续增专条》,规定:鸦片入口,每箱(百斤)向海关一并缴纳税厘一百一十两(正税三十两、厘金八十两)后,由华商持凭单运往内地销售,中途不再征收任何捐税。
《中法新约》即《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十款》,又称《李巴条约》。光绪十一年(1885),正当中国抗法斗争胜利在望的时候,清政府却乘胜求和,与法国签订了《巴黎停战协定》,下令前线各路清军限期撤兵。三月二十九日,清政府指派李鸿章为谈判代表,和法国政府代表、驻华公使巴德诺(Jules Patenotre)在天津开始谈判中法正式条约。四月二十七日,签订了《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十款》。主要内容为:一、清政府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二、在中越边界保胜以上和谅山以北,指定两处通商地点,允许法国在此设立领事,并准法商居住;三、降低中国云南、广西同越南边界进出口货物的商税;四、中国日后建筑铁路应向法国商办;五、法军撤离台湾、澎湖。从此,法国侵略势力伸入中国云南和广西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