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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三十二年(1906)末,清政府准备将东北改行省制,派奕劻之子农工商部尚书载振、巡警部尚书徐世昌出关考察。载、徐路过天津,住北洋督署。袁世凯党徒段芝贵以候补道任天津南段巡警局总办,在接待伺候载振时极为周到。一次袁世凯在督署款待载振看戏,载振见女伶杨翠喜,惊为天人,赞不绝口。段芝贵悉其隐,以一万二千金将杨翠喜从天津大观园戏园买出。当载振等返京过津时,段把杨翠喜献给载振,载振大喜。光绪三十三年(1907)三月初八日,清政府诏令改盛京将军为东三省总督,由徐世昌任职,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设巡抚,分别由唐绍仪、朱家宝、段芝贵担任。徐、唐、朱、段,均为袁世凯党徒,特别是段芝贵,以一个候补道超级拔擢引起官场哗然。其时,军机大臣瞿鸿礻几与袁世凯倾轧激烈,遂乘机唆使御史赵启霖奏劾段芝贵。赵即以段芝贵重金购歌妓,贿赂载振得官上奏。慈禧太后闻奏,派醇亲王载沣、大学士孙家鼐查报。载振闻讯将杨翠喜匿退。载沣、孙家鼐为保全皇室体面,以查无实据复奏。赵启霖以“奏劾不实”革职。消息传出,报章腾议,丑声四播。清政府只得撤免段芝贵署黑龙江巡抚。载振也疏称“蹐跼有难安之隐”。请辞农工商部尚书。
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二月二十三日,近代著名学者俞樾逝世。俞樾是浙江德清人,生于道光元年(1821)。他是道光进士,曾任翰林院编修、河南学政。后罢官侨居苏州,主讲紫阳书院,晚年又主讲杭州诂经精舍,国学大师章太炎即是他晚年的门生。他长于经学研究,所著《群经平议》、《诸子平议》、《古书疑义举例》等书,为乾嘉学派后期代表作;《春在堂随笔》、《茶春室丛钞》等笔记,搜罗甚广,保存了丰富的学术史和文学史资料;他还很重视小说、戏曲的研读,强调其教化作用,将石玉昆所著《三侠五义》改编成《七侠五义》。他一生著述不倦,善诗词,工隶书,学识渊博,对群经诸子、语文训诂、小说笔记,撰著颇丰,辑为《春在堂全书》。当时社会上有一句流传颇广的话,叫做“李鸿章只知作官,俞樾只知著书”。
光绪三十二年(1906)四月十五日,复报正式创刊。先是光绪三十一年(1905)初夏,中国教育会和爱国学社成员柳亚子,在家乡吴江创办油印周刊小报,名为《复报》。光绪三十二年,柳亚子到上海,一面筹建同盟会外围组织青年自治会,一面筹办报纸进行革命宣传,遂把在吴江油印的周刊改编成月刊,送往日本铅印出版。四月十五日,《复报》正式创刊。该刊主编是柳亚子,长期协助编辑撰稿的有田桐、高天梅、高燮、陈去病、金天翮、陈志群、蔡治民、刘季平、马君武等人。光复会首领陶成章、章太炎也为该刊撰写过不少文章。该刊的宗旨是“发挥民族主义,传播革命思潮,为国民之警钟,作魔士之露檄”。《复报》文字浅显,大多为口语化的白话文,每期还登一些白话诗文。到光绪三十三年(1907)夏停刊,共出十一期。
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一月初一日,预备立宪公会在上海宣告成立。光绪三十二年七月清政府发出“预备仿行宪政”的谕诏后,海内外立宪派人士虽然对诏文中透露的拖沓空泛及官样腔调十分不满,但又为清廷的公开允诺所诱惑,认为有望通过运动和敦促实现立宪,遂积极筹建团体,以展开全国性的促进立宪运动。江浙一带的立宪派对此最为积极,立即在上海集议谋创团体。此时,两广总督岑春煊为了同北方的袁世凯倾轧,派亲信到上海,找到有东南实业巨人之称的张謇,怂恿他以其声望拉人结社,组成立宪团体。岑还许诺资助一万元的开办费并每年疏资一千元为日常活动经费。于是,张謇与上海的官、绅、商、学各界代表人物连日磋商,多方撮合,谋定成立名为“预备立宪公会”的团体。因岑春煊提供了大量经费,所以他府中的老幕僚郑孝胥被举为会长,在江浙绅商中颇有声望的张謇、汤寿潜任副会长。张元济、夏曾佑、王清穆、雷奋、许鼎霖等新派名流都是会中的主要人物。邮传部侍郎沈云沛也与立宪公会有关系,袁世凯亦企图插手影响它,因此,在立宪运动中,预备立宪公会具有领袖群伦的重要地位。
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月二十四日,康有为以保皇会总头领名义,在纽约出版的《中国维新报》上发表《布告百七十余埠会众丁未新年元旦举行大庆典告藏保皇会改为国民宪政会文》。文中大肆吹嘘自己首倡变法,全力保皇的奇功异勋,主观臆断地指出,清政府主张立宪维新,光绪皇帝与慈禧太后的怨恨已经释然,故今后无须再行保皇,而应转向推动立宪,并异想天开地准备回国与清政府合作推行宪政,分得部分权力。因此他通知保皇会全体会员,光绪三十三年(1907)元旦,举行大庆典,祝贺保皇会大功告成,国民宪政会正式成立。梁启超认为康有为企图把宪政果食一口囫囵吞下的贪婪嘴脸,必将引起国内立宪派的恶感,拒绝在《新民丛报》上发表更名通知。事后,梁启超致函康有为,将保皇会改为帝国立宪会;在政治上拉拢国内立宪派与其合流,不要太狂妄自大;在内地多设分会,多办报纸,逐渐扩大自身影响。康有为认为梁的设想比较实际,遂同意把国民宪政会改称帝国立宪会。
光绪三十二年(1906)七月十三日,清政府宣示“仿行宪政”,次日即发布改革官制的上谕,著派载泽、世续、那桐、荣庆、铁良、戴鸿慈及袁世凯共同拟制厘定中央官制的方案。袁世凯希望借此机会扩大其权势,多方行贿钻营,将亲信党羽塞进为改革官制而设置的编制馆。而众多满族王公大臣对袁世凯势力的日益膨胀,猜忌重重,不甘让袁世凯计谋得逞,怂恿御史赵炳麟上奏,反对袁世凯等操纵的官制改革。慈禧太后本无立宪诚意,对赵所言十分顺耳,九月二十日下诏,谓“军机处为行政总汇,雍正年间,本由内阁分设,取其接内近廷,每日入值承旨办事,较为密速。相承至今,尚无流弊,自毋庸复改内阁”。这次官制改革,不过是裁并,增设几个部和更易几个部院的名称。厘定中央官制后,内阁、军机处、外务部,吏部、学部均仍旧;巡警部改民政部;户部改度支部,将财政处税务处并入;大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兵部改陆军部,将练兵处、太仆寺并入;刑部改法部;大理寺改大理院;工部并入商部改为农工商部,增设邮传部;理藩院改理藩部。除外务部设总理大臣一员,会办大臣二员(其一兼尚书)外;各部均设尚书一员,副都御史二员,六科给事中改为给事中,并以次设立资政院及审计院。各部尚书均充参预政务大臣。九月二十一日,清政府命鹿传霖为吏部尚书,溥颋为度支部尚书,溥良为礼部尚书,铁良为陆军部尚书,戴鸿慈为法部尚书,张百熙为邮传部尚书,寿耆为理藩部尚书,徐世昌为民政部尚书,荣庆仍为学部尚书,载振为农工商部尚书。按旧制,各部例设尚书二员,满汉各一,侍郎四员,满汉各二。新制不分满汉,“择贤简用”。十一部十三个大臣、尚书中,满族贵族七人,蒙古贵族一人,汉满官僚仅五人,满汉畛域反而扩大,暴露了清王朝借机集权的意图,引起了立宪派的不满和批评。
光绪三十二年(1906)夏秋之交,出洋考察宪政的大臣先后回国。他们将在国外请梁启超等人草拟的有关宪政的报告上复朝廷,请行立宪。六月三十日,端方、戴鸿慈在陛见时,面奏宪法请访日本,兵农工商请访日本、德国。考察大臣载泽还独上《奏请宣布立宪密折》。折中谓实行君主立宪,一可使皇权永固;二可使外患渐轻;三可使内乱消弥。他还为朝廷谋划说:“今日宣布立宪,不过明示宗旨为立宪之预备,至于实行之期,原可宽立年限。”企图以此连拖带骗,应付社会上立宪的舆论。他们还主持辑成《列国政要》、《欧美政治要义》百余卷。尽管如此,载泽等假立宪的建议还是遭到满族亲贵中顽固派的反对。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八、九两日,清朝王公大臣、集会商议立宪事宜,醇亲王载沣、军机大臣、政务处大臣、大学士及直隶总督袁世凯等出席了会议。会上,军机大臣户部尚书铁良、军机大臣学部尚书荣庆、大学士孙家鼐对立宪持否定态度,但载泽、庆亲王奕劻、袁世凯等主张立宪并左右了会议,遂于七月十日上殿面奏,请行立宪。十三日,清廷颁发上谕,宣示预备立宪。这份谕旨虽宣布“仿行宪政”,但又称“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徒饰空文”,因此“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并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政,整顿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明悉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俟数年后规模粗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此谕发出后,顽固官僚因可拖延松了一口气,而真心立宪的人士则对清廷的敷衍态度十分不满,开始酝酿大规模的促进立宪运动。
光绪三十二年(1906)三月二十三日,芦汉铁路全线通车,定名为京汉铁路。早在光绪十五年三月初二日,时任两广总督的张之洞就提出修建从芦沟桥到汉口的铁路,故称芦汉铁路。分北京至正定,正定至黄河,黄河至信阳,信阳至汉口四段,预计八年完工,总经费一千六百万两白银。清朝廷允准了张之洞所请,但筹建未久便搁浅。甲午战争后,变法维新、修路办厂呼声日高,张之洞再次提出修建芦汉铁路,指出“此路四通八达,必宜先办”。清政府遂委派张之洞主持修筑芦汉铁路。鉴于经费困窘,张之洞提出借洋款,而不让洋人入股,永保铁路主权;成立决公司;边筹款边修筑;向华侨招股等办法,并推荐名下有巨款,身兼买办官吏的盛宣怀为铁路督办。此事定局后,各国列强都欲插手,图谋控制这条未来的交通干线。张、盛等人迫于经费无着,遂与比利时银行团签订了《芦汉铁路垡合同》,使俄、法支持的比利时银行团控制了芦汉铁路。光绪二十四年(1898)九月,芦沟桥至保定一段首先修成,年底通车。光绪二十八年(1902)夏,汉口至河南信阳的一段也筑成通车。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底全线修竣,总长度为一千二百一十四点四九公里。
光绪三十三年(1907)秋,湖南绅士熊范舆首先上书请开国会。随后,雷光宇以全湘士民名义上书,预备立宪公会成员翰林院侍讲学士朱福诜专折上奏,皆力陈开国会之必要。一时间,国会总量成社会热门话题。立宪派多主张于两三年内即开国会。光绪三十四年(1908)五月,预备立宪公会副会长张謇以预备立宪公会名义,致函湖南宪政公会、湖北宪政筹备会、广东自治会及河南、直隶、山西、安徽、四川、贵州等省立宪派头面人物,商约齐集北京,恳请清政府速开国会。六月初,预备立宪公会会长郑孝胥、副会长张謇、汤寿潜等又两次发出请开国会电,谓“今日时局,外忧内患,乘机并发,必有旋乾转坤之举,使举国人心思耳目,皆受摄以归于一途,则忧患可以潜弥,富强可以徐图......决开国会,以两年为限”。从此揭开大规模速开国会请愿活动序幕。
光绪三十三年(1907)十二月十三日,清政府颁布《大清报律》。该报律是由清商部、民政部、巡警部和法部共同起草,经宪政编查馆议复后,奉旨颁行的。早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商部、巡警部等部门就曾拟定了《大清印刷物专律》和《报章应守规则》,对有反清倾向的报纸、杂志的出版加以限制。《大清报律》共有四十五款,其中主要规定为:报纸创办前必须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交纳保证金;每期出版前必须送交地方行政机关或警察机关审查;禁止刊载“诋毁宫庭”、“淆乱政休”、“扰乱公安”的言论,违者“永远禁止发行”;禁止刊载“未经官报、阁钞发布的谕旨章奏”,违者处两年以下徒刑及二百元以下罚款;国外出版的报刊违反上述规定者禁止入境,出海关没收后入官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