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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元年(1644)十月,清廷批准了国子监李若琳的奏疏,允准满汉官员子弟入国子监读清、汉书。不久,清廷又在京师八旗驻防地,各觅空房一所,立为书院,派国学二厅六堂教官分教八旗子弟。由此,八旗官学建立。以后,清廷规定,八旗子弟每十日赴国子监考课一次,春秋演射五日一次。
顺治元年(1644)十月初十日,顺治帝在皇极门向全国颁发即位诏书,提出了“合行条例”凡五十五款。主要内容有:加封亲王宗至及满洲开国功臣;察叙满洲将领及入关后降顺之文武官绅;减免刑法,加恤出征兵丁;地亩钱粮俱照明朝会计录原额,自顺治元年五月初一起征;蠲免加征之辽饷、新饷、练饷等项,以及清兵经过地方之钱粮;保护明朝及历代帝王陵寝;征聘隐逸山林中有才华者;叙用不贪赃枉法之明朝降谪官员,禄养或叙用归顺之明朝宗室、勋臣及其子弟;禁火耗、重科加罚、巧取民财;蠲免若干种折色银、本色钱粮;对山陕“被流寇要挟,今悔过自新”的军民,予以赦宥;禁重利放债、折准房地,等。
顺治元年(1644),清廷略仿明制,制定了内外文武官制。设翰林院,置汉掌院学士一人,侍读、侍讲学士各二人。改部院左右参政为左右侍郎。改理事官为郎中,付理事官为员外郎。
顺治元年(1644)清廷入关后,建立起八旗常备兵制,仍严格实行按民族分别编制的原则,则满州、蒙古、汉军各为八旗,兵额总数约为二十二万余人。八旗兵以满州八旗为基干,采取世袭兵制,在年十六岁以上的八旗子弟中挑补旗兵。满、蒙、汉八旗,每旗各设都统(满语称固山额真)一人,副都统(满语称梅勒章京)二人;所属骁骑参领(满语称甲喇章京),满洲、汉军每旗各五人,蒙古每旗二人。镶黄、正黄、正白为上三旗,其兵丁负责保卫宫廷;镶白、正红、镶红、正蓝、镶黄为下五旗。行军巡狩以上三旗和正蓝共四旗居左为左翼,其余四旗居右为右翼。
顺治元年(1644)十月初一日,顺治行定鼎登基礼,亲至南郊,发布告祭天地文:“兹定鼎燕京,以绥中国。”宣布继续沿用“大清”国号,纪元顺治。这标志着清皇朝中央政权在关内的确立,为满族贵族最终篡夺农民起义胜利果实、摧毁腐朽的南明王朝和完成清的统一大业,提供了政治上的保障。
顺治元年(1644)五月,江南金坛“削鼻班”参加抗清斗争。明代,江南的地主豪绅称其家内奴仆为“鼻头”,任意驱使,横加挞罚。明末,随着阶级矛盾的尖锐化,这些家内奴仆也起而反抗地主豪绅。他们为了洗刷“鼻头”的侮辱,自称为“削鼻州”。清军南下后,“削鼻班”也加入到轰轰烈烈的反清斗争洪流中。金坛彭氏奴仆,“削鼻班”首领潘茂、潘珍自称主帅,聚集数万人,于顺治元年五月攻下金坛县城,接着又进攻附近州县,屡败清军,扰得清统治者不得安宁。次年,清昂邦章京哈哈木亲统大军前来围剿,由于原明锦衣指挥、金坛县人史顺震的告密,清军采用突然袭击的战术,捕获了潘茂、潘珍,并将他们解往南京处死。
顺治元年(1644)六月十一日,摄政王多尔衮与诸王、贝勒、大臣等定议,应建都燕京,派遣辅国公吞齐喀等携奏章迎驾。七月初八日,顺治帝在告上帝文中宣布:接受多尔衮的奏请,“迁都定鼎,作京于燕”。八月二十日,顺治车驾自盛京启行,九月十九日至京师,自正阳门入宫。
顺治元年(1644),清廷定都北京后,满族贵族统治集团强制推行圈地、缉逃人、剃发、屠城等民族奴役、民族压迫的措施,激起了汉族各阶层人士一场持续的、广泛的、有组织的民族抵抗运动。其中,一部分明朝遗民和其他地主阶级及其知识分子标榜“君亲之尊”、“华夏之防”,打着恢复“大明江山”的旗号,披发跣足,奔走呼号,掀起了重要波澜。这就是清初历史上著名的复明运动。随着反清斗争的深入,复明运动的目的有很大不同:一部分地主、官僚哭祭崇祯,声称要相随高皇(明太祖),恢复朱明皇的统治;另一部分地主缙绅、士大夫不是一般地倡言封建纲常、死心塌地忠于一家一姓、眷恋明朝统治,而是首先在于反对满族贵族统治集团的民族奴役和民族压迫措施,恢复汉族地主的统治。
顺治元年(1644)四五月,当崇祯帝自杀、明朝灭亡,以及清兵入据燕京的消息传到南京时,陪都南京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明在南京的地主、官僚和军阀为了逃避彻底覆亡的命运,议立新君。以马士英为首的实力派以武力相威胁,拥立明神宗之孙、福王朱由崧。五月初三日,福王监国于南京,南朝政权由此建立。五月初五日,福王政权以马士英、史可法等为东阁大学士,分江北为四镇,由总兵刘泽清、高杰、刘良佐和靖南伯南得功分别驻守淮安、泗州(今安徽泗县)、临淮(今安徽凤阳临淮关)、庐州(今安徽合肥),以屏障南京,防范农民军的进攻。
顺治元年(1644)五月初三日,摄政王多尔衮在给故明内外官民的谕旨中下令:“凡投诚官吏军民皆著剃发”,是为剃发令。汉人的习俗,原本是将头发束在头顶;而满人的习俗,则是在头发中间编成发辫,垂于脑后,周围剃去。强制汉人剃发,改变民族习俗,实质是要在精神上征服汉人,自然引起了汉族人民的强烈反对。二十四日,多尔衮鉴于清统治尚未稳固,宣布收回成命,允许汉人照旧束发。顺治二年(1645)六月十五日,清廷在消灭了南明福王政权之后,认为自己的统治已经稳固,再次颁布剃发令。宣布自布告发出后,京城内外军民限十日内剃发,各省军民自部文到日起也限十日内剃发。剃发令措词极其严厉:“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但是,这不仅没有吓倒大江南北的汉民,反而激发了他们的反抗情绪。广大农民、工商业者,有气节的士大夫和中小地主、总分官僚豪绅,都坚决反对剃发。此后,随着清军的逐步深入,江南各地更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反剃发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