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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元年(1644),清廷设立户部宝泉局和工程宝源局,铸钱发行,文曰“顺治通宝”,每文重一钱。宝泉局铸钱供全国经费使用;宝源局鼓铸之钱,要按卯(当时以六千二百四十九串二百七十文为一卯)报呈工部,交节慎库验收,然后作为工部所管各项工程经费发放。
顺治元年(1644),清廷设立了掌收题本的机关――通政使司,它的主要职责是收纳各省题本,校阅后送交内阁。查有题本不合规制的,揭送内阁参办;如题本有逾限期的,则须移文有关部门议办。在京各衙门的一切奏本,不分公私,也均须送通政使司呈进。通政使司所属有“登闻鼓厅”,内设登闻鼓,供军民击鼓伸冤。“登闻鼓”初设于都察院,顺治十三年十月移置于长安右门外。清廷规定:由科道满汉官轮流值鼓;凡击鼓告状而又确有冤抑者,在京师内必须经各衙门审理,在京师外督抚不为昭雪,由科道官审明封进;越级告者照例责逐。
顺治元年(1644),清廷定都北京后,设立了步军统领(或称九门提督),以统辖满、蒙、汉八旗步军营及九门官兵,同时兼管巡捕二营(南北二营)事务。顺治十六年,清廷又添设巡捕中营,隶步军统领麾下。至此,步军统领的全称为“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三营统领。”
顺治元年(1644)四月,清廷开始向各地遣派巡按。清廷定都北京之后,随着清军南下和征服地域的不断扩大,陆续由北向南派遣巡按。终顺治一朝,其间四次停复。巡按是“天子耳目之官”,其主要职责是:内宣朝廷之“德意”,外察督抚之贤否,上考文武百官之恶善,下问黎民百姓之疾苦。可见巡按兼有察吏安民两大职能。它的遣派是清廷缓和阶级矛盾的重要措施之一,因为清廷以刀枪征服天下,以巡按随之安定地方,巡按在政治、经济、军事、文教诸方面均起了重要的作用。纵观顺治时期的巡按队伍,大多数品行端正,断事公允,其中有一些更堪称“铁面冰心”、“热肠冷面”,颇有作为。当然,“背旨坏法,收蠹纳贿”者也不乏其人。但由于巡按主要由汉官充任,引起了满族贵族的极端不安,因此顺治帝死后,辅政的四大臣打着“率循祖制,咸复旧章”的旗号,停止遣派巡按。
顺治元年(1644)四月初九日,多尔衮统率大军,出师中原。先是,四月初七日清廷以多尔衮将出师中原,祭告太祖、太宗。祭文说,经过去年八月和今年二月的两次战斗,山海关外地区尽为清廷所有,完成了太祖努尔哈赤的夙志,现特命多尔衮率军伐明。初八日,顺治亲自召见多尔衮,特授给奉命大将军印,掌管军中一切赏罚大事,并要诸王、贝勒、贝子、公、大臣等听从指挥,同心协力,以图进取。初九日,多尔衮同多罗豫郡王多铎、多罗武英郡王阿济格、恭顺王孔有德、怀顺王耿仲明、智顺王尚可喜、续顺公沈志祥等,以及八旗固山额真、梅勒章京至堂子奏乐行礼,又陈列八纛向天行礼。然后,统领满洲、蒙古兵及汉军兵总计约十四万人,鸣炮起行,讨伐明朝。
顺治元年(1644)正月十八日,清都察院承政满达海上疏摄政王多尔衮,建议顺治帝及时学习古今兴废之道。顺治帝年幼时本是个聪颖过人的孩子,每当见其父皇太极读书时就高喊自己也要读书。他嗜观书史,一目数行,往往能很快领略书中宏旨。然而,他即位后,多尔衮却漠不关心和有意放纵,引进朝廷大臣的不满。满达海首先上疏,要求慎选博学明经之端人正士朝夕为顺治帝讲解古今兴废之道。但多尔衮借口顺治帝处于幼冲时期,推说迟一二年后再议。一年之后,受到多尔衮重用的大学士冯铨、洪承畴等又上疏说:远古帝王奠安天下,必以修德勤学为首务;现在皇上虽很熟悉满书,但要懂得帝王修身治人之道,还必须学习汉文,熟读“六经”。为此,他们要求挑选满汉词臣,为顺治帝朝夕进讲。但是,多尔衮为保持自己大权独揽的地位,对他们的建议也根本不予理睬。因此,顺治帝直至十四岁亲政时,对汉文依然十分陌生,以致他在阅读汉大臣的奏章时,往往茫然不解其意。
顺治元年(1644)十二月二十三日,清廷下圈地令。清廷迁都北京后,为了维护以皇帝为首的满族贵族的特权地位和保障八旗兵的生活,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圈占土地。第一次圈地主要是圈占近京各州县民人无主荒地,以及死于“寇乱”的明朝皇亲、驸马、公、候、伯和太监等的土地。第二次(顺治二年九月十六日),圈地范围扩大到河间、滦州(今河北滦县)和遵化等府州县的“无主之地”。第三次(顺治四年正月初九日),圈地,清廷以上次所圈之地中薄地甚多为由,将近京四十二府州县内的土地,不论有主无主,全行圈占。三次圈地和其它一些零星的圈地,共占地十五万九千多顷,其中皇室庄田就占五千七百多顷。在被圈占的州县内,大部分土地和房屋均被八旗贵族和兵丁夺去,民地所剩无几,人民背井离乡,流离失所,惨不忍睹,有的被迫起来同清廷进行斗争。圈地摧毁了大批生产力,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最后,在广大汉族人民(包括一部分受损害的地主)的强烈反对和斗争声中,顺治帝于四年正月初九日下令,此后永行禁止圈占民田、房屋。命令发出后,大规模的圈地停止了,但零散的圈地仍在继续。顺治十年(1653)十月初三日,顺治帝又重申“以后仍遵前旨,永不许圈占民间房地”。直至康熙八年(1669),延续了几十年之久的圈地,方基本停止。
顺治元年(1644)底,有一刘姓男子自称崇祯帝太子,来到太监杨玉的家中。杨玉见而怜之,为其更衣后送至故明周后父周奎家,时公主亦在奎处,相见后放声痛哭。周奎先是跪献酒食,继而疑其有诈,于是奏报清廷。摄政王多尔衮闻讯令故明袁贵妃及东宫官属太监等辨认,并问以明宫中旧事,回答不出。袁贵妃等均认为刘姓男子是假冒,只有花园太监常进节、指挥李时荫执为真。吏部侍郎沈惟炳、御史赵开心等认为,此事关系重大,应加详审以定真伪。清廷经过覆审后,声称刘姓系假冒太子,将其和杨玉、李时荫等十五人处决。赵开心因疏中“太子若存,明朝之幸”一语,触怒清廷,也论罪当斩。多尔衮考虑到他是言官,免死,但罚俸三个月。此后,清廷又下谕说:有以真太子来告者,太子必加抚养,来告者也将给优赏。
顺治元年(1644)冬,宣府巡抚李鉴揭发赤城道朱寿鍪有严重的贪酷不法行为。朱寿鍪得知此事,立即派其子嘱绰书泰向英亲王阿济格求救。阿济格给与李鉴印扎,令赦免朱寿鍪罪。不久,阿济格出师陕西途中,至宣府,面谕李鉴说:“寿鍪忠良,尔宜释免。”李鉴认为朱寿鍪是朝廷要犯,如释放他,对阿济格也不利。绰书泰严厉斥责李鉴说:“尔何不惧王,而反惧冲龄皇帝耶?”李鉴不听,拂袖而去。阿济格又派绰书泰、总兵刘芳名强令李鉴宽免朱寿鍪,李鉴终不听命。次年初,此事下内院等衙门会审,朱寿鍪贪酷不法属实。正月初四日,清廷将朱、绰等人处斩,并抄其家产,刘芳名为虎作伥被革职。十一月,清廷嘉奖李鉴鞍马一匹、貂裘一袭、金五十两、银千两,并以朱寿鍪家产给之。李鉴又要求把这些赏赐作为军需费用,清廷“优旨嘉奖,所赏不准辞”。
顺治元年(1644)七月十七日,多尔衮为缓和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提出了“自今以往,嘉与维新”。主要内容是:第一,省刑罚。凡是五月二日(多尔衮进京日)以前,不论京内外,事无大小,已觉未发觉及已结正未结正之刑狱,悉予宥免。同时禁止违谕兴讼者。第二,薄赋税。自顺治元年为始,除正赋外,一切加派如辽饷、剿饷、练饷及召买米豆,尽行蠲免。同时禁止官吏朦胧混征暗派。第三,惩贪官。如发现贪官污吏加耗受贿等事,朝闻夕奏,予以严惩。第四,禁扰民。凡役使归顺人民及占据市行与民争利者,都经迅速改正。第五,禁投充。新附军民中凡力能自赡者,均各安本业,不准令其投充为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