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 知识服务

SPECIAL LITERATURE
历史事件
全部 政治军事 公共卫生 社会安全 自然灾害 科教体育 文化艺术 经济
顺治二年(1645)六月二十四日,清江阴知县方亨到任,限军民三日内剃发,否则格杀毋论,引起了全城军民的公愤。闰六月初一日,城北人民首先举起义旗,立刻得到成千上万人的齐声响应。他们振臂高呼:“头可断,发决不可薙!”杀死方亨,举主薄陈明遇为首领,发动抗清斗争。面对潮水般涌来的清军,陈明遇又推荐有军事组织才能的前任典史闫应元统率军务,全权指挥守城。在闫、陈的指挥下,城乡十余万军民,团结一致,修缮城池,筹备军粮、火器和弹药。在八十天的战斗中,江阴人民不仅拒绝了降清的南明将领刘良佐的多次诱降,还打败了清军无数次的猖狂进攻,使众多的清兵战慄无人色,“无不以生归为祝”,清廷三个王爷、十八员战将被打死。清军在江阴军民的顽强抵抗下,始终攻不破城池。最后,调集大炮,疯狂地向城池连续轰击,八月二十一日,终于攻破江阴城。闫应元、陈明遇和十余万军民在街巷中同清军肉搏,最后壮烈牺牲。
顺治二年(1645)四月二十四日,清廷明令各省“俱除匠籍为民”,免征“京班匠价”。官府手工业及官府需用的匠役,均改为雇募制,实行计工给值。这就使手工业者从世袭的匠籍制下解放出来,获得比较自由的身份地位,从而提高了手工业者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了清初手工业的发展。
顺治二年(1645)七月,御史吴达首劾大学士冯铨,拉开了汉官交章弹劾冯铨的序幕。冯铨,字振鹭,又字伯衡,号鹿庵,顺天涿州(今河北省涿州市)人。明万历时期,他官至查禁院检讨,天启时投靠阉党魏忠贤,成为其党羽中的头面人物。清初,冯铨受到摄政王多尔衮的恩宠和重用,因而也就引起了一些反对阉党的汉官不满。御史吴达在弹劾书中含沙射影地称冯铨是“贪墨败类”,应予废黜。一个月后,弹劾冯铨事进一步扩大。给事中许作梅等三人、御史王守履等六人,交章弹劾冯铨系魏忠贤党羽,仕清后揽权纳贿,应将其斩首。御史李森先言词最为激烈。他一方面把明亡之因与冯铨的历史紧密相连,另一方面又指出了刑部对冯铨之罪不敢问的原因,并表示对此类奸相误国深感忧虑,要多尔衮立彰大法,戮冯铨于市,颁告其罪于天下。显然,此次弹劾大有明末党争再现之势。多尔衮对此极为重视,亲自于重华殿审理。当时刑部大臣启奏汉官所劾不实,俱应反坐。当多尔衮面质时,冯铨仰仗多尔衮恩宠,逐条反驳。多尔衮也认为冯铨剃发在先,遵法勤职,功不可没,同时他又出于憎恨臣下结党,偏袒冯铨,严厉斥责了各汉官。廷讯结果,汉官所劾诸事“俱无实迹”,“前朝旧事不当追论”。事过几日,弹劾冯铨的各汉官不是被夺官,就是降调。冯铨在这场风波过后,更为多尔衮所宠信。
顺治二年(1645)六月二十五日,摄政王多尔衮下令,改南京为江南省,应天府为江宁府。
顺治二年(1645),随着清军南下,湖广和安徽一些地区的农民军及明宗室、官吏等纷纷起兵抗清。湖广进士周损、王光淑等在蕲水和麻城,建立了蕲黄四十八砦,与安徽英霍山一带的农民军联合起来,以明宗室石城王朱统为最高首领。之后,他们率师东进,与江北打着史可法旗号的义师并肩作战,连克句容、高淳、太平等县,一度进逼南京。顺治七年二月,又率军与清兵激战于潜山、太湖间,兵败后被俘,解往南京处死,这支部队也几乎被消灭。
顺治二年(1645),当清兵南下的风声越来越紧时,宁波知府朱之葵准备剃发降清。消息传到城内六个穷秀才、平时爱议论时局并对地主豪绅们不满的董志宁、王家勤、毛聚奎、华夏和张梦锡(时又称为“六狂生”)的耳朵里,使他们义愤填膺,就想铲除朱之葵,起兵抗清。于是,他们用言语激励城内的一位开明绅士钱肃乐,使其打消了效法刘宗周绝食殉难的念头,积极组织抗清队伍。五月十二日,钱肃乐和“六狂生”在宁波城隍庙的广场上聚集了数千人,大家一致决定保守城池、抗击清兵,并公推钱肃乐为首领,知府朱之葵吓得仓皇溜掉。不久,应钱肃乐之请,定海总兵王之仁来到宁波,即与钱肃乐和“六狂生”议定了划江而守、抗击清兵的计划。
顺治二年(1645)五月十五日,清军占领南京后,下令各省十日内剃发,并宣布违抗者将被视为“逆命之寇”,遭致人民的坚决反对,清廷又以“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相威胁,更激起了人民的反对。江阴秀才许用首先在明伦堂上倡言“头可断,发决不可剃也。”在他的鼓动下,江阴北门外人民纷纷“奋袂而起”,许多知识分子也参加到反清斗争的行列,有的自觉帮助军民守城,有的组织义兵,更有的联络李定国、郑成功等抗清队伍,整个江南战场上几乎没有一次战役没有知识分子参加的。
顺治二年(1645)三月,顺治帝宣布提高内三院的权任。他在给内外大小各衙门的谕旨中说:“其有与各部无涉或条陈政事,或外国机密,或奇特谋略,此等本章,俱赴内院转奏。”同时又提高内三院的地位,与六部同级。另外,又将翰林院合并于内三院,使其名上均加“翰林”二字。如:内国史院改为内翰林国史院,内秘书院改为内翰林秘书院,内弘文院改为内翰林弘文院。三院的大学士、学士等人数也有相应增加。顺治十五年七月,清朝参照明制,改内三院为内阁,大学士改加殿、阁衔,分称中和殿大学士、保和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同时又怕阁权加重会影响皇权,降低了大学士的品级,原来合并于内三院的翰林院仍予恢复。
顺治二年(1645),清廷命令各衙门奏事皆缮写本章,遂定题本、奏本之别;公事用题本,加盖印章;私事用奏本,不加印。
顺治三年(1646)三月初四日,清廷翻译明《洪武宝训》书成,并以顺治帝名义作序,仍刊刻满汉文字,颁布全国,顺治帝在序文中自认清是继承明统治,表示要与天下共遵明朝祖训,显然有收拾汉族地主阶级人心之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