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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六年(1649)七月,大顺农民军统帅、南明兴国公李过病逝。李过,又名锦,李自成之侄,少从自成起义,反对明朝的腐败统治。大顺政权建立,他受封毫候,为大顺军主要将领之一。李自成牺牲后,他率大顺军和明将何腾蛟、瞿式耜联合抗清,所部被称为忠贞营。隆武政权建立后,隆武帝赐其名为赤心,封为兴国公。李过在抗清斗争中英勇不屈。清统治者在顺治二年一年中“招抚”他六次,结果“人信不还”,表达了坚定的抗清决心。他率领的大顺军和明军精诚合作,多次打败清军,有力地支持了南明各政权。李过因病去世后,大顺军由高一功率领,继续进行抗清斗争。
顺治七年十二月,英王阿济格乘摄政王多尔衮病死之机,欲谋乱夺政失败。阿济格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二子,骁勇善战,在戎马生涯中度过了自己的一生,成为清朝著名的开国功臣。顺治七年冬,多尔衮率阿济格等往边外围猎,年底,多尔衮病危,自知不起,独自召阿济格秘密议论后事。多尔衮死后,阿济格欲当摄政王,暗中派人往召其子劳亲,令劳亲多率兵来,并嘱劳亲不要把多尔衮病死及调兵事告之诸王。与此同时,他又胁迫多尔衮所管两白旗大臣附己,遭到拒绝后又以兵戎相威胁。于是,两白旗大臣决定往“依皇上为生”,并向郑亲王济尔哈朗告发阿济格乘丧欲谋乱夺政。跟随多尔衮围猎的大学士刚林早已察觉阿济格的意图,抢先独自“策马行”,日夜疾驰七百里抵达京师,告发此事。清廷立即关闭九门,在阿济格回京的必经之路德胜门外派驻重兵,以防不测。不久,多尔衮柩车还京,行至石门时,阿济格与其子劳亲合军,令部下大张旗帜,环丧车而行。顺治帝亲率诸王、大臣迎柩车于德胜门外,阿济格父子居首而坐。济尔哈朗等见阿济格身带佩刀,举动叵测,派兵紧密监视,并将其随从三百骑尽收诛之,从而粉碎了阿济格的兵变计划,避免了一场可能发生的动乱。(1651)十二月二十六日,议政王大臣会议阿济格罪,将其幽禁,其子劳亲被革去王爵,降为贝子。阿济格在幽禁期间,不仅没有一丝收敛,反而益加狂暴无礼,在监房内私藏大刀,暗掘地道,声称要放火烧毁监房。顺治八年十月十六日,诸王以阿济格悖乱已极,留之恐贻后患,应立即处死。奏入,顺治帝令其自尽。
顺治七年(1650),清定出王以下园田数目:亲王八所,郡王五所,贝勒四所,贝子三所,公二所,每所有田一百八十亩。将军给田具体数目眯:镇国将军二百四十亩,辅国将军一百八十亩,奉国将军一百二十亩,奉恩将军六十亩。凡给过园地的王、将军停止供应其家口粮米。清廷还制定了公主、郡主及驻防官兵、壮丁的具体应得田亩数目。
顺治七年(1650)十月,瞿式耜在广西桂林被清军执杀。瞿式耜,字起田,号稼轩,常熟人,崇祯时为给事中,南明弘光政权时任广西巡抚。永历政权建立后,他在十分困难的形势下竭诚拥护永历帝,奠都桂林,力图重兴明朝大业。然而,永历帝从无大志,昏昏然苟安于一时,一听到风声紧急就仓皇逃窜,拒绝了瞿式耜的多次规劝。加之永历王朝由于内部党争激烈,置抗清大局于不顾,一味并吞异己,逼走大顺农民军,更加削弱了自己的力量。顺治七年十月中旬,清定南王孔有德率军逼迫桂林,督师瞿式耜急令南明军赵印选出师,但赵部却离城逃遁,其余各部也争先奔窜,桂林空无一兵。时总督张同敝回城商议对策,瞿式耜坚定地表示:“城存与存,城亡与亡”,使张同敝深受感动。于是两人冠带,张灯备酒对坐大堂。十一月初五日黎明,清军入城,将二人抓获。孔有德百般劝降,终无一获,最后在独秀山下将瞿式耜、张同敝杀害。
顺治七年(1650)七月,郑成功在厦门建立抗清基地。郑成功,原名森,字大木,郑芝龙子。年少聪颖,颇得隆武帝的赏识,赐姓朱,改名成功,因此被称为“国姓爷”。郑芝龙降清,成功苦谏不听,于是在广东南粤招兵买马,打出“背父救国”的旗号,组织抗清义军。顺治四年正月,郑成功自南粤募兵返回福建安平,会故臣将吏设明太祖帝位,矢盟恢复大明江山。他自称“招讨大将军罪臣”,设官分领各军,闽中旧将“多归心”,势力日渐强大。永历称帝后,郑成功又奉永历年号,先后被封为威远候、延平候。自顺治四年至七年(1647-1650),他率领海上义军,连破福建的同安、海澄、漳浦、泉州及闽南沿海一带地方,进据金门、厦门。郑成功把厦门改名为思明州,成为抗清的政治中心和基地。他在厦门设立“六官”分理庶政,遣官在各地征集粮饷和兵器,分其军为左、右、前、后、中五军,自领中军。此后,金、厦地区的社会秩序相对安定,社会经济也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抗清义军不断壮大,势力扩大到广东的潮州、潮阳、惠来、揭阳一带。
顺治八年(1651)六月二十七日,顺治帝批准了礼部议定的八旗科举例,主要内容是:凡遇应考年分,内院同礼部考取满洲生员一百二十名、蒙古生员六十名;顺天学政考取汉军生员一百二十名;乡试取中满洲五十名、蒙古二十名、汉军五十名,各衙门无顶戴笔帖式亦准应试;会试取中满洲二十五名、蒙古十名、汉军二十五名,各衙门他赤哈哈番、笔帖式的哈番俱准予应试。满洲、蒙古识汉字者,翻译汉字文一篇;不识汉字者作清字文一篇,汉军文章篇数如汉人例。
顺治八年(1651)四月初六日,清廷制定了各直省乡试差员的条例,其中规定:各省正副主考官,分别以翰林、给事中、光禄寺少卿、六部司官、行人、中书评事等选任;各部衙门均应慎选倍送,由吏部拟定正陪,疏请皇帝任命,但已充任会试房考、乡试主考官不得重送。同时又规定,房考官,顺天由吏礼二部选用,各省由巡按御史选用。
顺治八年(1651)五月十五日,顺治帝批准了兵部会同内院的奏请:有功汉人大小世袭武职,俱以銮仪卫外卫所用,照新入八旗官员例,给与世袭敕书,酌定汉名品级。其中规定:凡精奇尼哈番一等称銮仪卫都指挥使,正一品;二等称副使,三等称同知,均为从一品。阿思哈尼哈番分别为外卫都指挥使、副使、正副同知,正从三品。拜他喇布勒哈番分别为外卫指挥佥事,正从四品。拖沙勒哈番为外卫千总正五品。
顺治八年(1651)四月初六日,清廷制定了行军律例。其中规定:凡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等临阵,如七旗退走,一旗迎敌,将退走七旗下七牛录给予迎敌者;如七旗迎敌,一旗退走,即将此旗所属人员分给七旗;如一旗内战走者各半,将退走者所属人员给予力战者。凡是临阵对敌,必要整齐队伍,各按所属讯地从容前进,如违例或单独后退者,或处死籍没,或革职鞭责折赎。队伍起营时,各旗均要按牛录旗纛整队而行,如有妄自往来行走及酗酒者责治之,如有失火者斩。后又告诫兵将,行军打仗以绥辑地方、安抚百姓为主,不得肆行抢掠,妄杀百姓,抗拒者剿戮,归顺者收养。
顺治八年(1651)三月十九日,清廷制定了亲王、郡王、贝勒等进皇宫前下马条例。其中规定:和硕亲王于午门前下马,多罗郡王于午门角楼前下马,多罗贝勒以下俱于阙门下马牌处下马。